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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52人)

2020下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52人)

庐江县公安局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县公安局面向县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52个,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县内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取得相应毕业证的人员:

(1)具有我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我县户籍的;

(2)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

(3)现在我县工作的;

(4)报到证开到我县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交通执勤、巡逻防控等对身高和视力有需求的岗位,男性净身高在170cm以上(含170cm) 、女性净身高在160cm以上(含160cm),且需要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通过纵跳摸高测试,双眼裸视力4.8以上(含4.8);其他岗位身高原则上不作要求,但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通过纵跳摸高测试,双眼矫正视力达5.0以上(含5.0);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2002年11月2日至1989年11月2日之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

7.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但应当在首次聘用后五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予以解聘);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10.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3.我县现在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岗前培训、签订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5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庐城镇文昌路66号)。

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还需提交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夫妻一方具有我县户籍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我县工作的,需提供在我县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方在我县企业工作的,需提供与我县企业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材料。限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出现役审批表》。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各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5人及以下岗位开考比例需达到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注意事项:报名、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体检等工作均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指定地点前,报考者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考生须持有“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相关环节指定地点,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报考人员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