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芒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
3、具有高中或中专(特别偏远地区在人员缺编比较大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7、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优先;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存在口吃、色盲,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等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芒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芒市团结大街197号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
报名电话: 李警官 许警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公示电话预约,携带5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注:报名表、政审表、承诺书附于文章最后,请扫描二维码输入“提取码”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