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平公安分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优化指挥勤务运行机制,增强应急处突和快速反应能力,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半年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62名(其中特勤类辅警19名,外勤类辅警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62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常平公安分局下半年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机动辅警岗位招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 身高在1.73米以上;
3. 户籍不限;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东莞市户籍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 18-25周岁(1995年8月-2002年8月之间,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27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28周岁)。
二、社区辅警岗位招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3. 仅限东莞户籍;
4.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
5. 18-30周岁(1990年8月—2002年8月之间,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32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35周岁)。
三、巡防辅警岗位招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 身高在1.70米以上;
3. 户籍不限;
4.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
5. 18-30周岁(1990年8月—2002年8月之间,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32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35周岁)。
四、协助侦查岗位招录条件:
1.身高在1.70米及以上;
2.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32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35周岁);
3.户籍不限;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
5.获得计算机一级证书。
五、交通协管岗位招录条件:
1.身高在1.70米及以上;
2.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32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35周岁);
3.户籍不限;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六、其他要求: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5. 在东莞市从事辅警工作辞职未满两年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七、薪酬经费
工资薪酬经费每年约7.7万/人-10.3万/人(含公用经费、个人和单位代扣的五险一金),应聘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