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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盐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3人)

2020四川盐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3人)

盐源县人民政府 | 2020-11-03

因工作需要,经盐源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盐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盐源县公安局民警开展业务工作);

2.名额:33名,详见《盐源县公安局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盐源籍(招聘范围中的“盐源籍”是指:截至2020年11月12日,户籍为盐源县内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学历:报考者应具备《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84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盐源县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A、B(即岗位编码为:11)岗位和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人员(即岗位编码为:110605)岗位的报考人员,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报考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文秘和财务岗位(即岗位编码为:11)的报考人员,要求左右单眼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六)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警校毕业生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特招。(特招:即直接进入体能测试,通过测试后,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因特招进入体检的所占用名额在招聘名额中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三)曾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包括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以及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八)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九)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警务工作的。

四、选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源县文化馆一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者(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盐源县文化馆一楼会议室报名,报考者在参加报名期间,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①.准确填写《盐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据实填写,不得任意修改。此表自行在招聘网站上下载。

②.个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同底免冠两寸彩照三张;

③.个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或警校毕业生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关于身高、体重、视力方面的体检检查材料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属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属证明材料的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盐源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二)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盐源县公安局、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三)考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①.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