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加分)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与报名同步)
2.审查地点:赤水市公安局一楼
3.资料审查: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4.身高测量:医务人员、督察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身高测量,医务人员和督察人员签字确认,经测量身高达到标准的,进入下一环节;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5.加分条件: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的加1分、四级的加2分;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的加1分、六级(含)以上的加2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加1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4)退役军人加0.5分;
(5)公安机关烈士、英模子女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7:00
2.体能测试地点:赤水市文化大道教育园区第三中学
3.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4.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试结果将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赤水市文化大道教育园区文华小学(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结果公示:笔试成绩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确定面试人员;若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3:1时,按该岗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该岗位面试环节为1人参加的,其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最低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否则,该岗位取消。面试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赤水市文化大道教育园区文华小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内容: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处理能力等。
6.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六)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公示:总成绩将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以体能考试综合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3.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5.体检费用(400元)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