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留置陪护岗位人员45名 (附件1职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的留置陪护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陪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甘肃省内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1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 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公安大厦);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电子照片插入照片栏内)。
(3)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资格审查: 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不予报名注册,不能进入招聘工作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或体能测评对象自动放弃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1月16日报名者参加11月17日体能测评,11月17日报名者参加11月18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地点:庆阳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