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2020年海晏县县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海晏县面向县内公开招聘2020年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16名。从事专职巡防、信息指挥中心等岗位工作。因部分公安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招录女性辅警4名。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海晏县内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海晏县户籍( 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原户籍在海晏县的应届毕业生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
4、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厘米、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加分政策:
1、公安专业、计算机专业考生加2分;
2、从事公安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考生加2分;
3、“四类人员”满2年以上(含2年)考生加2分;
4、退役士兵考生加2分;
5、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考生加2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加分不超过2分。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9时至12月2日18时(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事项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四类”人员服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色背景),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类职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海晏县公安局三楼党员活动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