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2020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不含交警支队、地铁公交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240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7日18:00。
报考人员可扫描或长按二维码进入招聘专栏链接(附件2),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首页——专题专栏——辅警专栏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不接受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4.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5.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或者城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正式录用为辅警但未按要求报到办理入职的,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6.从南宁市公安机关辞(离)职后参加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招聘专栏链接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在微信公众平台或招聘专栏链接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练习题详见附件3。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中、下旬。
(二)体能测试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5)。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