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北川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
2.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6名(限男性);
3.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招聘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公安局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
三、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0-35周岁(2000年12月14日-1985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身高1.70米及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岗位所需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和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下午2:00至5:00点。
2.报名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楼(永昌镇龙藏街1号)402办公室报名。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报名时携带纸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驾驶证等专业技术等有效证件及荣誉证书、刊发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