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留置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经区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辅警)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辅警)20名:其中留置看护岗位A招聘15名(男性);留置看护岗位B招聘5名(女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3、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2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高中及上学历。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按月拨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3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任务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合同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予以解聘;
3、违反《邢台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邢政办字[2018]6号)第39条规定和《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派遣单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4日—12月17日通过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和区公安局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月21日(共4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政务服务中心18层1804办公室。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由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现金)并发放《准考证》。考生需填写《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