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延庆区政府关于促进本地区劳动力就业的政策规定,结合延庆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勤务辅警100名(男性90名、女性10名)。
岗位职责: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以及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部分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
二、招聘条件
1.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服从分配。
3.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延庆区常住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刑事侦查支队一层东侧报告厅(延庆镇湖南西路1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及现场资格初审:
(1)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诚信说明处手写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清晰复印件1份,如有变更页一并提供,集体户口的须持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7)领取准考证:对报名合格人员现场发放《资格审核确认表》,持确认表及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