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女各20名),主要安排在我局机关部门及各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或大专以上毕业人员,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特殊专长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6、裸眼视力须4.8以上;
7、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及在职公安民警、辅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在面试分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8、现在我局各部门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工作满1个月在面试分中加0.5分,上限10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及所在工作部门出示的现实表现鉴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解除合同未满3年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况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吴川市梅录街道解放北路21号公安局办公大楼2楼政工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及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者应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