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广西来宾市公安局第十二次招聘辅警公告(78人)

2020广西来宾市公安局第十二次招聘辅警公告(78人)

来宾人才网 | 2020-12-17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区道路和市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78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职岗位38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10名);

岗位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岗位40名(男性)。

二、工作安排

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单位工作。

三、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实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文职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6日—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文职岗位的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应聘人员须扫描或拍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以及填写《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需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发送到邮箱。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笔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六、招聘程序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来宾交警”(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考察范围是: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文职辅警还需进行文字表达能力考核。(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