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顶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其中:男性450名、女性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或具有公安机关需要的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组织分配;
6.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情形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2日(其中1月1日至3日、9日至10日为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平顶山市和顺路105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交纳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需同时携带退伍证、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以及上述各类证件复印件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填写《平顶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测量身高。报名现场测量,男性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含)以上。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