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共36名,其中:
1.勤务岗位26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3名;
2.文职岗位10名,其中文秘5名,文艺特长生5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通辽市科尔沁区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文职(文秘)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应聘文职(文秘)岗位的,限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等专业或具有公安宣传工作经历;应聘文职(文艺特长生)岗位的,限声乐、器乐、舞蹈相关专业。
5.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体重(单位:㎏/㎡):男性体重指数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
6.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报考者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O型腿和X型腿、步态异常等),无残疾、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曾因严重暴力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公务员(含参公)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开发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