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区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补足警务辅助人员空缺,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阜新市户籍公开招聘3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含5名专业技术性警务辅助人员,包括会计人员1名,影视制作人员1名,计算机维修人员1名,刑事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限定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为阜新地区,身体健康的男性居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视力正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5.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由细河公安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后,2021年1月1日前通过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 4日至2021年 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到细河公安分局(四合大街100号)现场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时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3.发放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21年1月6日到细河公安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