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月20日下午17:30分。(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
熊 卉(交警大队) 13721580866
朱 贤(特巡警大队) 18585472346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有应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严肃处理;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退伍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有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四)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加分
笔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3—10分:
1、一般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2、获得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5分;
3、大中专毕业警校生加5分,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的加3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5分;
4、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10分;
有以上材料的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七、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体能测试
(一)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1、男子组项目标准 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三次;4×10米往返跑≤13.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2、女子组 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4.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纵跳摸高≥230厘米。(具体标准见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
(二)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