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建设,增加公安机关辅助执法力量,根据《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巡警大队辅警10人、刑侦大队辅警6人、经侦大队辅警2人、缉毒大队辅警2人、网监大队辅警2人,共22人,限男性;
岗位二:特警辅警23人,限男性,必须是退伍军人、武术院校或体育院校毕业生;
岗位三:治安大队辅警8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1人;
岗位四:县看守所辅警16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1人;
岗位五:罗阳街道辖区公安机关辅警岗位45人,限男性。
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六)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退伍军人报考的,可适当放宽要求。巡警、特警辅警岗位需裸眼视力5.0以上;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7.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 博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岗位一辅警的劳动报酬为3100元/人/月(含社保公积金),岗位二辅警的劳动报酬为3300元/人/月(含社保公积金),岗位三、四、五辅警的劳动报酬为2800元/人/月(含社保公积金),以上岗位均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三)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1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安事务保障中心(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88号)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填报《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详见附件1);
(2)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的复印件;
(6)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