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里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额度和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度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辅警大队具体组织,并在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指导和湖里分局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70名(男性58人、女性12人),招满为止。勤务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文职辅警岗位主要负责公文写作及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湖里公安分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形象良好;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无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在厦暂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有原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材料;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政审材料。)
(三)此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应聘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薪资待遇
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执行。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普通辅警(包括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年薪不低于7万(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各类奖金)。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8日-- 1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考方法。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于 2021年1月18日-- 1月22日期间,直接在《招聘简章》(附件2)下载《报名表》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
3.报名地点。
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辅警办(湖里大道24号,海山商务中心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