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中选聘23名公安看护队员,从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成立2021年伊川县选聘公安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和条件
(一)选聘计划
拟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岗、自收自支工作人员中,选聘男性19人(限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军人报考),女性4人。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0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曾被开除党籍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考试中心(立奇商务大厦B区3楼321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伊川县公开选聘公安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
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6、拟选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2,如达不到1:2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7、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