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职辅警5名,勤务辅警35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其他报考条件。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体育院校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辅警月劳动报酬为4227元(含五险一金)和年终其他福利待遇。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意外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三)录用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01岗位,岗前培训且日常考核合格者每月发放辅警月劳动报酬和相应的岗位津贴;录用为勤务辅警02岗位,岗前培训且日常考核合格者每月发放辅警月劳动报酬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现有岗位分类政策执行。
(四)入职后,岗位职级调整按照分局相关办法进行选拨晋升。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的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信用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8)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9)现场填写《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