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寸证件照片及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3.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还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4.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五)资格审查。
包括现场身高、体重测量和现场资料审查。
报考职位代码“01、04”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身高测量,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职位代码“11”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身高、体重测量,且实际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身高、体重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现场资料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六)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任何一个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2月26日17: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改报或退费,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给予退费。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进行公示。
(七)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代领)到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报考职位代码“01、02、03、04、05、06”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报考职位代码“07、08、09、10”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计算机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示。
(二)体能测试。
报考职位代码“11”的考生,只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是400米军事障碍,分值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体能测试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示。
(三)面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行了笔试的,按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分值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示。
(四)加分。
1.加分政策。加分详见《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考生加分经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2.加分确认。现场资格审查时同步进行加分审查。考生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及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总成绩。
01-10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11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体检时间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结果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示。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上公示。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备案,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中,如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待遇及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红花岗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标准执行,纳入红花岗区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