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平公安分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优化指挥勤务运行机制,增强应急处突和快速反应能力,常平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87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常平公安分局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岗位招录条件派出所普通辅警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 身高在1.70米以上;
3. 户籍不限;
4.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
5. 18-30周岁(1991年2月—2003年2月之间,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32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35周岁)。
机动辅警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 身高在1.73米以上;
3. 户籍不限;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东莞市户籍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 18-25周岁(1996年2月—2003年2月之间,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27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28周岁)。
二、其他要求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3.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4.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5. 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取;6. 在东莞市从事辅警工作辞职未满两年,或因东莞市辅警规范化建设解除劳动合同未满两年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三、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经费每年约7.7万/人-10.3万/人(含公用经费、个人和单位代扣的五险一金),应聘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