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2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试用期2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出生),身心健康;
3.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
4. 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巡逻处突岗位,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
5.户籍不限(不提供住宿);
6.持有船员适任证书(驾驶)、驾驶E证人员优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满一年或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网络报名时间截止截止时间为3月7日17:00。咨询电话:83673682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566号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1209办公室。
②网络报名: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稿(彩色清晰照片)一并发送至2298294223@qq.com,并于体能测试当天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