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4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与县工勤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配合各乡镇政法委员开展工作,工作岗位详见附件2 《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信息表》,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男性公民;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桓仁县户籍的常住户口。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3175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三年。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16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