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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

2021年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威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2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威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4、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应聘职位相关工作经验、特长、专业技能或具有部队服役经历报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门南侧(环翠区统一路249号)。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与工作相关的经验、特长、专业技能或具有部队服役经历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因疫情原因,应聘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将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是否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等信息。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