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公安局日常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特巡、看护警务辅助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大理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大理州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巡勤务岗位
男性12名
(二)大理州公安局特警看护支队看护勤务岗位
男性22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出生)。
3、户籍地为大理州或常住在大理州2年以上。
4、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身高、视力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大理州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2021年3月1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大理警察训练基地综合楼1楼,地址:大理市海东镇览川路(大理海东开发委员会东侧,具体路线为沿大理机场路行进,过海东立交桥右转100米到达,附近无公交站,可通过微信“位置”中搜索“大理警义馆”定位前往)。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开展,不接受他人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填报《大理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自行下载保存图片,打印后手写填报)。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填报好的《大理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原件及1套复印件;符合适当放宽和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携带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细表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
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