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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湖州长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4人)

2021浙江湖州长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4人)

长兴人事人才网 | 2021-03-16

根据《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长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人,其中文职辅警4人,勤务辅警5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中国国籍,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文职辅警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专业特长者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高要求男性≥168cm,女性≥158cm。

(二)资格条件

1.具体详见《长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2.交通管理、监管看押、巡逻处突等专业性较强岗位,具有特种技能、专业特长等紧缺人才,以及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工)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另加5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19日,3月22日至3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长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点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地点:龙山街道画溪大道2687号长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综合室。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招录9人及以下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岗位,招录10人及以上不足招考计划1.5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名人数不足,而导致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前根据岗位条件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