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市、区);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人才市场1楼大厅(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市内乘坐1、5、7、52、18、73、317、53路公交车至烟台人才市场、百信妇科医院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并在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中出示健康码,根据要求佩戴医用口罩。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