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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公安文职招聘公告(339人)

2017上海公安文职招聘公告(339人)

21世纪人才网 | 2017-05-09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17年7月14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五)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六)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