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与实验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关精神,同时更好地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开放开发的人才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区属人力资源服务国有企业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招聘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岸查验单位协管员(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办法,择优聘用。
2021年公开招聘各口岸查验单位协管员
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3.五官端正,身体无传染疾病,无明显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口吃,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和工作履职能力。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自愿从事协管员(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参与走私违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事项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4月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