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辅警10名:1、其中局机关办公室文职辅警2名(公文写作,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2、局机关治安股、刑侦队勤务辅警共8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森林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具有乐安县户籍(含乐安生源因升学户籍未迁回人员)。
4、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两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5、办公室文职辅警需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的。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辅警年龄可放宽到37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计算机硬件维修工程师从业资格证。外勤辅警需懂电脑基础操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毕业)。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工程师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及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乐安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3、报名地点:乐安县森林公安局人秘股
4、报名电话:董莉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不符合对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则其不得进入到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