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1年4月28日8:30至5月3日18: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2021年5月5日18:00前书面向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应在2021年5月6日8:30至2021年5月8日18:00期间,登录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不再另行通知。此次准考证不作为笔试及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具体时间段“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地点:习水县全民健身中心(习水县新中医院对面);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体测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1)男子组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3.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取最高成绩;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2)女子组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4.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取最高成绩;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具体标准见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
4.体能测试按相对应测试标准计分。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末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5.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20%计入总成绩;
6.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未达标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
(1)取得有效体能测试成绩后,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比率的按实有通过体能测试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获奖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不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加1分;
(2)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加1分,中级以上加2分;
(3)荣获中央、省、市个人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4)获得县级以上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1分;
(5)大专毕业警校生加1分,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
(6)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2分。
5.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体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笔试对象:通过体能测试报考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体能测试人员人数确定笔试。同一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笔试人员。确定为笔试人员的请在“网址”自行打印报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同时作为面试准考证,面试不再另行制作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100分);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50%计入总成绩;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考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面试对象:通过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通过笔试人员人数确定笔试。同一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2:1比例的,最低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