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面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五)体检: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七)公示:2018年4月30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考录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4月19日,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2018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1、2018年4月19日-4月28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按照简章要求报名参加。
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清水河乡、旱卡子滩乡、塔西河乡、试验站、平原林场11个乡镇(场、站)警务站人员招聘报名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在乡镇政府组织办报名。其余人员在玛纳斯县公安局一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填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赴外地进行公开招聘的,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人员及时到位。
(三)组织笔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报名人员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合格或者不合格)。
(四)组织面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前,县招聘办完成面试筹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使用汉语试题、汉语答题,面试题本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组由3人组成,其中:组织、纪检、公安部门各1名(根据面试实际安排)。
3、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4、2018年4月29日,考生持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编号隐名,面试区域封闭,县纪检监督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抽签。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招聘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
3.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2018年4月29日将体能测试结果报县招聘办备案。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公安局组织实施。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由至低分进入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采血、视力等体检项目环节全程摄像。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4、2018年4月29日将体检结果(以医院医生诊断为准)报县招聘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