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瑞丽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治安辅警,主要协助从事姐告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封控工作,工作单位为瑞丽市公安局姐告分局,因工作需要可由市局政工部门统一调配,对不服从分配者不予招聘。治安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计划招聘治安辅警40名,招聘对象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9日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中专(职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起,至5月20日(可根据人员招录满员情况适当调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开展报名工作。
2、报名地点
瑞丽市公安局新办公大楼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