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辅警岗位,提供警力保障,经请示省公安厅批准,柳河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方案及流程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男性20名;女性8名)。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
1、交通管理职位:16名(男性)
2、警务辅助职位:12名(男性4名,女性8名)
三、岗位职责
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监所视频监控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和看护管理有关工作。具体岗位由柳河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四、招聘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2、具有柳河县户籍(须自行解决柳河镇内住宿);
3、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35周岁
(1985年5月26日--2003年5月26日)。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6、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7、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学历、户籍、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5月26日计算。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面试成绩折算前加分
1、退役士兵加5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2分。
3、以上加分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具有A1机动车驾驶证);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柳河县公安局在职及辞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3、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受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 5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柳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楼大厅。(县公安局主楼东侧门进入)
3、报名程序
登陆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llh.gov.cn/)①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粘贴照片(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一份。
②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详见附件2)。
③下载并本人填写(手写)《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录辅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详见附件3)。
④持报名表、政审表、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健康监测卡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个人征信证明。
②退伍证和驾驶证(未取得则不需要)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等。(有则提供没有无需提供)。
③以上全部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5、报名现场测量身高体重,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