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一)文职辅警岗位:2人,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至30周岁(1991年6月1日后至2003年6月1日前出生);
(二)勤务辅警岗位:25人,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后至2003年6月1日前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矫正视力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8:00开启报名)-2021年6月3日(17:30结束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查看微信报名流程附件1)。
(四)报名人员需准备、上传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的复印件;
(4)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签订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在需补充材料中上传);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考生,在政审阶段前需提供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纸质版到县局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