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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潍坊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5人)

2021年山东潍坊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5人)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为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城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45人,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雇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五次以上);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奎文区胜利东街5051号,阳光100城市广场8号楼832房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二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

(二)资格审查

招聘机构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观察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