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大学毕业生7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30名。
(二)退役军人30名,性别为男性。
针对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三)具有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身高测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测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设在牡丹江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身份证办理大厅(蓝山国际小区南门与市公安局之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提前将信息填写完整)。
2.除报名表照片外,另需准备近期同版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5.本人健康承诺书原件1份。
6.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项报名材料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身高测量
身高测量方式为赤足净身高,身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公布。
(六)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