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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江门市公安局招聘船艇驾驶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名)

2021年广东江门市公安局招聘船艇驾驶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名)

江门公安 | 2021-06-21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船艇驾驶员;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职责:负责执法船艇驾驶、日常检查维护及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班时间;

2、现场报名:江门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750-3456205;

3、报名材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前填好,现场提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应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虚报、伪造报考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三类以上驾驶适任证书或游艇驾驶证A2E以上等级证书。退役军人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江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