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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公安分局招聘公告(165人)

2021浙江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公安分局招聘公告(165人)

宁波人才网 | 2021-06-22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海公安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65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