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86人,其中文职辅警4人,勤务辅警8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见《临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 户籍、年龄和学历要求:
文职辅警: 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有文字专长的可放宽到大专;
勤务辅警: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巡特警大队队员: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即199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体表无纹身,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两眼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巡特警大队队员(包括杜桥派出所和古城派出所巡特警队员)身高要求170cm以上,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4.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临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见上《临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或在临海公安岗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辞职的;
本人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后处罚的;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的;
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5日--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临海市公安局5楼514办公室);
报名时需佩戴口罩,携带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资料、奖励证书、从业证书和专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须再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者由市民政局出具的服役证明。
(二)笔试
进行统一笔试,笔试采用100分制,高于等于基准分(根据笔试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基准分)的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能测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基准分标准另行公布;
巡特警大队队员(包括杜桥派出所巡特警队员)不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