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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8辽宁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沈阳铁西网 | 2018-07-04

四、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公安分局(松花湖街2号)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符合优先条件的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具有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驶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规格);

(2)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打印,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跟踪审查。

(三)组织招录考试

1.体能测评

由公安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测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评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评,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允许参加笔试等后续考试。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最终成绩。体能测评的项目、方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人社部发[2011]48号)部分相关内容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试通过后,考生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公安教育训练部门负责试题拟制,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

公安相关知识及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65分;

公文写作,满分35分。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该名次相同分数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