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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菏泽开发区补充招聘辅警公告(60人)

2021山东菏泽开发区补充招聘辅警公告(60人)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60名(附件1),从事特巡警岗位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进行防恐处突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199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菏泽市(含各县区)常住户口;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

7.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其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材料到场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桂陵路3999号)。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初审

1.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⑤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⑦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⑧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⑨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内容: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身高、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材料完备、初查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缴纳考务费50元,进入笔试测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