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9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要求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
3、符合《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17时。
(2)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xga2011@sina.com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能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