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和兴化市公安局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林湖派出所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4人。
2.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招聘2人,其中:男性1名(勤务岗),女性1名(文职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兴化市林湖乡户籍,或在我乡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3日至2003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技校、职中除外)及以上文化程度;
8.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精神,公益性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
(2)由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持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3)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家庭子女;
(4)在人社部门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9.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岗位的报考者还须: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且自愿从事基层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林湖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林湖乡党群工作局(林湖乡政府内)。
联系电话:18082365688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时领取);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公益性岗位的,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符合招聘条件8中(1)、(2)、(3)条的同时提供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市总工会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