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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8名)

2021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8名)

宾阳县公安局 | 2021-07-13

宾阳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宾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宾阳县公安局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08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根据《宾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7)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①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一年不得报考。

②凡被我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③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不得报考。

④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⑤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本县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2、岗位设置具体条件:

招聘辅警职位详见附件1《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26日(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宾阳县公安局6楼616室警辅办(幸福里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持相关证明。有立功受奖情形的,同时携带相关证书或文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警辅办留存以备核查。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