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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2021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灯塔市人民政府 | 2021-07-19

为满足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需要,促进灯塔市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全面就业平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面向社会为灯塔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30人,其中窗口服务岗位5人(女)、文秘岗位2人(不限男女)、特警突击队4人(男)、辅警岗位19人(男)。岗位要求详见附表《2021年灯塔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条件明细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7月19日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8日至2003年7月19日(含)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特警一般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

7.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7月19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具有精神病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且为骨干力量、执迷不悟、屡教不改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考生身体不得有纹身、刺青;

7.已经纳入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临时性专业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特警岗位)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9日-2021年07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