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勤务辅警3-5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南平市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至1986年期间出生)。
6.退伍军人优先,学历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以下岗位:勤务辅警。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延平区紫云岗55号一中半坡),联系电话:8861391,李先生。
3.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
①《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式两份)。
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目前已在延平分局辅警岗位的超龄人员应提供需折抵年限内每年每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签字)。
④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体检报告不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周岁(含)以下4分25秒,31周岁(含)以上4分35秒,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 体检与政审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政审。
(五) 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其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由延平分局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及福利待遇。年应发收入约3.3万元(享受“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平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信息(2021年第21期)
文章来源:http://www.npldl.org/cms/html/npsldjyzx/2021-07-20/1108875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