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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横州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2021广西南宁横州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横州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横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岗位条件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招聘岗位、名额、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以附件1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横州市公安局辅警办(横州市公安局大院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填写《横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码进本次“2021年第二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微信群,并关注群内通知。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报名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市公安局辅警办留存备查。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其他报名注意事项:

(1)凡被横州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2)对同一时期横州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仅限报考一个单位及一个职位。

(3)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横州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报名。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男性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项目规则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

(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量化标准记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下旬。

(四)成绩运用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横州市公安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公安机关对考生本人、其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按照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职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拟定聘用人员,并在“横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横州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横州市公安局成立考务办,考务办设在横州市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报名及咨询电话:0771-7088718

(二)考务办将组建并通过 “2021年第二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知群”微信群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码进群,并密切关注群通知。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各项考试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实、凭“广西健康码”入场、佩戴口罩进行考试,体测中除外。

横州市公安局(代)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原标题:招聘启事 | 想不想穿上一身帅气警服!横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0ELEi6OS9-odjGJo3_-Ew